各縣市學校的水電費補助,將回歸地方政府,因發部分縣市長反彈。資料照片
台北市長蔣萬安、新北市長侯友宜控中央政府取消補助學校電費,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8/23)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國民教育法》規定,轄區內的學校經費是地方政府的職責,中央政府視需要補助。中央財政有能力時,當然會大力支持地方教育經費。
李慧芝指出,新版《財劃法》,明年度各地方政府獲得的統籌分配稅款,總數將會大幅增加4165億元,各地方政府已有充足的財源支應辦理教育等事項,對於轄區內學校的水電費補助,也應該回歸到各縣市政府,可以用增加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支應。
李慧芝表示,按照目前估算,新北市明年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將超過950億元,比今年度增加約410億元,也就是多了76%。而台北市明年會分到的統籌分配稅款,估計會超過1140億元,比今年度增加至少444億元,也就是多了快64%,絕對足夠支應轄區內學校水電費的基本支出。
李慧芝強調,正因為增加了4165億元統籌稅款給地方,確實很難做到「錢給地方、事留中央」。因此,中央有兩個「不得不」,不得不舉債,不得不調整預算科目跟配比,否則國家財政真的無力負擔。
李慧芝表示,但由於新版《財劃法》水平分配公式有瑕疵,如果有其他縣市因為新版財劃法的不公平分配,造成財政困難,中央政府還是會依照《國民教育法》第8條以及相關規定,按照地方政府的實際需要盡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