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鍾沛君。資料照。呂志明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日前狀告她的辦公室主任李凱靖,涉嫌未經她的授權,假借議員名義在外「招搖撞騙」,對外接洽民間公司、處理陳情。鍾沛君得知後解除李凱靖職務,並對他提起背信罪告訴,不過,李凱靖認為他的工作就是選民服務,權限足以直接發文開協調會,不須經過鍾沛君同意,台北地檢署今(10/3)日偵結,認定李凱靖罪嫌不足,不起訴。
媒體報導,今年4月,鍾沛君議員辦公室傳出有助理遭警方從市議會帶走,鍾沛君受訪證實,她發現助理未經她的授權,擅自利用議員名義對外接洽公司、處理陳情,其中還涉及水電、稅籍等爭議,旋即將助理解職並報案處理。但鍾沛君當時澄清,警方是依法通知助理到案說明,並非被帶走。北檢7/22以告訴人身分傳喚鍾沛君,不過鍾沛君當天稍微晚到,未及回應記者提問。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鍾沛君,7/22到北檢出庭。資料照。呂志明攝
調查指出,李凱靖在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擔任鍾沛君助理,負責選民服務、民眾陳情、辦理活動等工作,鍾沛君認為他去年到職才第4天,就未經她同意擅自利用議員名義,到民間公司安排現場會勘、稽查、辦理協調會,鍾沛君直到今年收到該公司黃姓民眾陳情,才得知情況,她因此依背信罪嫌對李靖凱提起告訴。
不過,北檢傳喚李凱靖到案說明,他主張自己工作性質就是選區助理,因為選民服務案件數量龐大,所以不會每一件都經過鍾沛君,通常都是助理在第一階段無法處理,才會上陳讓鍾沛君知道。
李凱靖辯稱,如果有民眾陳情或事項待辦,他認為有必要進行會勘、協調會等行程,都可以直接辦理並處理相關文件發文,不須經過鍾沛君同意,他的權限足以發文召開協調會、送公文、單獨開協調會,沒有超過鍾沛君授權範圍。他也認為,自己不是受鍾沛君委任、為鍾沛君處理「財產上事務」的人,依法不是背信罪處罰的對象,不應成立背信罪。
北檢今(10/3)日偵結,認定李凱靖背信罪嫌不足,不予起訴。北檢也附帶說明,事件當時,李凱靖對黃姓民眾另涉犯妨害自由案件,已經由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