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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發1萬「完成這條件」11月底前可發!花蓮災民若無證件將專案處理

    2025-10-03 12:58 / 作者 楊文琪
    行政院長卓榮泰、財政部長莊翠雲備詢。廖瑞祥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0/3)日赴立法院就韌性特別預算進行報告並備詢,立委葉元之質詢時詢問,立法院10月中旬一定送出去的話,11月底前是否可以發放?卓揆回應「是」,立院通過1個月內就會發。至於花蓮受災民眾證件被沖走該如何處理?財政部長莊翠雲說,發放時間有6個月,應該可以完成證件補辦,若有特殊狀況會專案處理。

    卓揆今日於立法院報告韌性特別預算,多位委員關心的是普發現金1萬元何時可以發放,卓揆報告時強調,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會在1個月內發放,但葉元之質詢時說,普發現金大家都很期待,如果立法院10月中可以送出去,10月底要發放是有點困難,那大概什麼時候之前一定可以做到這個目標? 不要講一個比較空洞的1個月。

    卓揆回應,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我們也會請總統能夠儘速公告生效,生效後1個月內就可以發放。葉元之說,簡單數學,10月中送出去就是11月底以前一定可以發,這是確定的嗎?卓揆答說「是」。

    葉元之再問,發放方式是不是還是按照之前講的,就是登記入帳、ATM領取、郵局領取、直接入帳跟造冊發放?然後在這個系統的設計上也不會變吧?卓揆答詢說是這5種,也不會變。葉元之表示,會這樣問是因為你們總是變變變,還說要不要加一個不領取的選項。卓揆說,是因為有民間團體建議,所以要研議,研議結果可能會有個資洩露的問題,所以沒有增設不領取選項。

    葉元之表示,普發現金有5種領取方式,但光復鄉有的人證件被沖走、有的ATM也被沖走,請問會用什麼方式去發放?財政部長莊翠雲說,基本上還是維持這樣的一個方式,因為整個發放時間大概有6個月,當然要先協助能夠儘快把相關的證件辦好,如有特殊狀況會專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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