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楊亞璇攝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遭指控組「狗仔集團」偷拍風波越演越烈,《鏡週刊》今(10/7)再爆料黃的狗仔集團疑似拿照片「斂財」,透過謝幸恩與藍委王鴻薇的張姓助理在外兜售照片,每案收費2至4萬元不等。黃國昌上午直批「可笑」,公益揭弊吹哨者協會與他個人從來沒有收受任何一塊錢,用狗仔在斂財的最大集團,不就是裴偉所領導的鏡集團嗎?
週刊取得兜售偷拍照的對話截圖,發現北市議員侯漢廷即是不實偷拍照的「受害者」,他花4萬買來的照片竟是「烏龍爆料」,事後還認錯道歉,直呼自己是「花錢挨罵」,也證明了黃國昌狗仔集團的照片並非免費提供,從妨害秘密罪加一等,提高到意圖營利的刑責,最重可處五年徒刑。
黃國昌今在黨團記者會面對媒體詢問「週刊爆料假揭弊真斂財,有兜售行為還算是公益揭弊嗎?」黃國昌表示,第一個,這問題本身非常可笑,完全沒有事實基礎就在潑糞,他再說一次,台灣公益揭弊吹哨者保護協會所辦的任何案子,包括他個人在內,給媒體的報導、資料,從來沒有收受任何一塊錢。
他強調,「鏡週刊應該很清楚,從我這邊拿了不少資料,我什麼時候跟鏡週刊收錢?」
他說,第二個更可笑的事情是,用狗仔在斂財的最大集團,不就是裴偉所領導的鏡集團嗎?自己寫這種東西毫無事實基礎,會不會太可笑。
媒體追問,週刊指出,侯漢廷稱花四萬塊買照片,照片應該是從謝幸恩那來,事先是否知情?黃國昌說,「每一個人他們在做一些事情的時候,他們彼此之間的脈絡是什麼,老實講,你問我,對我來講,我只能告訴你,台灣公益揭弊吹哨者保護協會也好、我個人也好,我從來不幹這種事情」。
黃說,他什麼時候因為公益揭弊,提供資料給媒體,收受過任何報酬,他從以前到後來做了多少這樣的案子,結果鏡週刊現在完全沒有事實證據的基礎,就開始潑糞,對於這樣的行徑,「我只有覺得非常非常的不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