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在岡山造勢,演說時一度激動落淚。翻攝林岱樺臉書
有意參選高雄市長的綠委林岱樺捲涉貪案遭檢調偵辦起訴,日前高雄地檢署向法院聲請「全面禁止」她利用集會、社群網站及媒體對案件發表評論,林岱樺重批檢方封口令違憲,地院審理後以「無罪推定原則」,裁定駁回檢方之訴,對此雄檢表示「尊重法院裁定」,相關事實將於庭上正式提出。
據了解,林岱樺及其律師上週出庭時,批評檢調涉嫌「偽造死人筆錄」,並指證人駱和明身故後的證詞遭到誘導、扭曲與編造。
林岱樺指出,高雄地檢署的聲請明顯侵犯言論自由,違反憲法保障,也違反無罪推定及比例原則,「法學緒論的第一堂課就教導言論自由、無罪推定與比例原則,檢方此舉令人訝異」。
林岱樺進一步表示,她尊重法院裁定,但強調將持續表達意見,呼籲社會關注案件公正審理,此外,人權不分黨派,言論自由與無罪推定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任何人都不應遭到違憲限制。
她也提到,起訴書中並無媒體報導所稱的曖昧對話簡訊內容,對外流傳造成名譽損害,要求檢調及媒體對社會交代來源。
檢方當初聲請全面禁止林岱樺發表評論,主要是擔心涉及案件證據能力與證據評價的論述,但地院認為,在判決確定前,被告表達無罪立場及相關評論屬正常行為,禁止可能違反比例原則,因此駁回聲請。
高雄地檢署則表示,本案仍在審理與準備程序中,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將在庭上正式提出,對法院裁定則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