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指出,具有中國籍者在中共法律上有義務提供情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提案修正《國籍法》,讓中配參政不適用該法放棄外國國籍之規定,為中配參政解套。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11/26)備詢時,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規定,任何中國人民都有義務要配合情報單位的要求,因此「如果這個人擔任台灣的立委,或進入到外交國防委員會,在中共的法律上,他就有義務要提供情報」。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中配參政權到底依國籍法,還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內政部長劉世芳採國籍法,已經踩到陸委會地盤,且中配取得身分10年後可以參政、登記參選,既然可以登記參選,當選有什麼問題?
梁文傑答覆,中配登記參選後,選舉過程要依選罷法規定,當選後是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有規範登記參選的權利,後面沒有規定。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質詢問,陸委會對藍營修《國籍法》態度為何?梁文傑指出,內政部認為依照國籍法第20條,所謂外國籍是指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不管你是哪一國、政治實體都一樣;如果在野黨提出這樣的修法,等於是把問題丟回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兩岸條例只有規定登記參選。
林月琴續問,若修法通過,中配不需要放棄中國籍就能參政,是否能保障國安情報?
梁文傑則表示憂心,「這個到時候,我們認為會有問題」,梁文傑說因為根據中共國家安全法的規定,任何中國人民都有義務要配合情報單位的要求,他們可以要求有任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提供情報,如果這個人又擔任台灣的立委,或進入外交國防委員會,在中共的法律上就有義務要提供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