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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地放領政策重啟 卓榮泰:照顧農民權益、兼顧國土復育及環境保育

    2025-11-27 14:01 / 作者 楊文琪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於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報告。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1/27)日於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報告後表示,基於土地正義與保障人民財產權,今(2025)年5月6日行政院核定以宜蘭縣大南澳地區「台拓地」為示範公地放領政策的開始。今年11月21日總統赴彰化溪州,再度關心公地放領政策執行情形,並宣布將農地還給真正從事耕作的人民,這不僅是政府協助農民處理土地問題,更是針對農民長年守護農地及辛苦付出,表達由衷真誠的感謝。

    卓院長說,為照顧農民權益,同時兼顧國土復育及環境保育,本次重啟公地放領的範圍,訂為「國有平地耕地」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凡是符合資格者,且至今仍在承租務農的自耕農,都可以申請承領。請內政部及財政部做好協助農民申請的準備,並與地方政府協力合作,積極儘速完成各項工作,以回應農民的殷切期盼。

    至於地方所有之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是否比照辦理,卓榮泰指出,基於尊重地方自治權責,得由地方政府自行本於權責決定,請內政部、財政部給予相當的輔導,讓此事在處理過程中,有一貫化的作業標準,儘量照顧農民及養殖用地的漁民們。

    內政部表示,基於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3原則,重啟國有平地耕地及養殖用地2類土地放領,目前已成立「公地放領審議會」,同時協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年底前成立「公地放領工作小組」,後續將配合財政部清查土地租約作業,全力推動放領工作。

    內政部說,本次開放對象,申請人必須符合「民國65年9月24日以前已與政府訂約承租至今」,且維持「農地農用」等2條件,同時需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始得申請。經初步盤點,全國1976年以前承租至今的國有平地耕地及養殖用地約近2000公頃、4445位農民,這些土地未來將納入清查放領土地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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