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長陳菊。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總統府今(1/28)發佈總統令,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已請辭,予以免職。總統府晚間表示,考量陳菊病情雖持續進步,但距完全康復仍需時間,陳菊於近期再度請辭,總統予以同意。
陳菊自2024年12月底開始因病請假至今,總統府今發佈總統令,「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業已請辭,予以免職。」2月1日生效。
有關監察院院長陳菊請辭獲准一事,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監察院長陳菊為美麗島事件受刑人,一生為民主犧牲奉獻;其後歷任國民大會代表、高雄市市長、總統府秘書長等職務,長年投入公共事務,對國家社會貢獻深厚。
郭雅慧說,陳菊院長先前因中風住院,第一時間即提出辭呈,惟總統勸請以健康為重,盼其安心復健、待身體狀況允許再行歸位。惟考量院長病情雖持續進步,但距完全康復仍需時間,院長於近期再度請辭,總統予以同意。
郭雅慧表示,為使院務運作無縫銜接,總統委請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代理院長職務,並祝福陳菊院長後續復健順利、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