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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旬婦悶殺兒獲特赦 障權會遺憾:障礙者生命權不應在憐憫中消逝

    2026-02-13 16:23 / 作者 林佳鋒
    障權會認為,對總統特赦林劉龍子表達遺憾,雖然回應了照顧者困境,但障礙者生命權不應在憐憫中消逝。資料照,侯柏青攝
    一名八旬婦人悶殺癱瘓的兒子,一審判刑2年6月,總統賴清德昨同意特赦。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今(2/13)表示遺憾,認為特赦雖然回應了照顧者的困境,但障礙者生命權不應在憐憫中消逝,應給予基本的尊重與權利保障。

    婦人林劉龍子長期照顧腦性麻痺兒子50多年,晚年又因病倒下,在長照體系未能即時承接的縫隙,將1萬元紅包塞嘴後悶殺,法官在判決書中建請總統特赦,賴清德昨批示同意免刑不免罪。

    障權會今發布聲明表示,儘管總統府表示特赦是為回應長期照顧重擔下的個案人道處境,並將其視為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但再次嚴正重申,國家的憐憫不應合理化奪走身心障礙者生命的行為。特赦雖然回應了照顧者的困境,卻未能對逝去的障礙者生命給予基本的尊重與權利保障。

    障權會指出,認同政府承諾將長照視為重要人權議題並精進長照 3.0政策,但也呼籲政府應立刻以積極行動補足照顧資源缺口,而非以特赦作為系統失靈的最後解方。

    障權會呼籲,政府應依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0條落實障礙者生命權。當照顧者的悲劇被社會看見與寬慰,身心障礙被害者的生命與尊嚴,也不能就此放下而被遺忘。同時持續檢討長照政策與身心障礙者支持制度,讓每一個障礙家庭不被社區遺漏,盡速補足障礙者近用照顧資源網絡的服務缺口。

    障權會表示,司法判決不能只將事件帶往同情照顧者殺人的角度,應充份討論長照服務的系統缺失及被照顧者的權益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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