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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正元有罪定讞還沒入獄!聲請再審吐苦水:被開槍險成骨灰

    2026-03-02 19:18 / 作者 謝亞庭
    國民黨籍前立委蔡正元今日現身高院出庭。謝亞庭攝
    國民黨籍前立委蔡正元因侵占阿波羅公司2.8億餘元股款,去年12月31日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個月,經二審駁回上訴,判決確定。豈料,蔡日前突襲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並於今日下午4時許現身出庭;面對媒體詢問「委員有信心嗎?」他僅微笑簡短回應「看法院是否公正嚴明」接著便步入法院。

    根據此次聲請再審的理由,蔡正元的律師指出,原審刻意忽略對被告的有利證述。律師表示,阿波羅公司為蔡委任作為中影股權案的交易平台,始終為交易主體;又阿波羅實為蔡1人所有的公司,一切的財產損益均由蔡終局承擔,阿波羅財產的移轉自然不存在損害公司的情形。

    蔡正元控訴,原判決將中影股權買賣案、前中影副董莊婉均掏空案混為一談。蔡表示,阿波羅從未接受中投公司或郭台強妻子羅玉珍、莊的委託,否則不會從頭到尾都由他籌錢、張羅;而他之所以會用阿波羅作為交易平台,也是因個人政治身份敏感,須隱身其中。

    蔡正元強調,如果他只是阿波羅公司的一介員工,根本不需處理莊婉均掏空中影的資金缺口。蔡聲稱,莊當時將財產交給黑道,就連莊名下的中影股票他也只討回部分,甚至為了談判付出相當代價,惹來黑道不滿對他開了2槍,危急他生命,「好險我沒有化作骨灰,否則法官現在也不需費心審理了」。

    蔡正元指出,2017年台北地檢署跑去他家搜索、聲請羈押,罪嫌是侵占中影資產,讓他一度「聽懵了」;後來,他被台北地院裁准羈押4個月,才發現檢方不斷增加罪名,還控他侵占領航基金會的錢,結果最後起訴卻稱他侵占阿波羅公司款項,令他懷疑檢方「先射箭再畫靶」,請求法官明察。

    公訴檢察官則認為,全案事證已於原審調查完畢,並不符合《刑事訴訟法》中,發現新事證等聲請再審的法定要件,建請法院駁回聲請。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

    三中案於去年底最終辯論,馬英九微笑出庭。廖瑞祥攝


    全案源於前總統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涉嫌以包裹交易方式處分中視、中影及中廣股權,遭北檢指控造成中投公司重大損失。檢方指出,馬等人以低於市價方式賤賣三中股權,設計非常規的不動產找補機制及合約條款,透過所謂「天龍八步」財務操作掩蓋交易真相。

    2018年7月間,北檢依《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馬英九等人。一審認定,馬英九不具《證交法》非常規交易或特別背信罪規範身分,且檢方無法舉證張哲琛、汪海清涉案的犯意及行為,於2021年10月判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無罪。

    不過,阿波羅董事長及負責人的蔡正元竟成全案「唯一有罪」的被告。檢方調查,阿波羅當年是中影股權案裡「三方協議」當事人的交易平台,因此持有中影股份;至於股份出售後,款項應先匯入阿波羅,再由三方協議的當事人進行分配。

    前立委蔡正元妻子洪菱霙日前為三中案出庭。侯柏青攝


    然而,蔡正元卻挪用2億8032萬7983元股款,除了將其中4113萬元分給妻子洪菱霙外,還將剩餘2億3919萬元7983元侵吞入己,甚至在找記帳業者製作公司財報時,故意不揭露信託契約款項一事,導致財報不實,一審被依業務侵占罪判有期徒刑3年6月,另依《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全案上訴至高院審理,合議庭於去(2025)年12月31日宣判,針對馬英九等人維持無罪判決;蔡正元部分則是刑度不變,但沒收的犯罪所得金額改為2億3919萬7983元,其妻子因他獲取的4113萬元不法所得也同樣沒收。

    至此,蔡正元涉業務侵占、背信部分,均不得上訴,入獄確定;違反《商會法》部分,得提起上訴。按照一般發監流程,將由高院將全案卷證交付台灣高等檢察署後,分案發交北檢執行,但高院迄今尚未將卷證交付給高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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