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備詢。廖瑞祥攝
國民黨版「強化國防及對美軍事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納入公務人員違法失職或執行不力的懲戒條款。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3/6)在立院備詢時表示,如果軍購採購有弊端,國防部自己會嚴辦,國防部不辦,行政院來辦,不用立法院移辦、移送,行政院自己就會嚴厲處置。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下午率領各部會首長前往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備詢,民進黨立委范雲在質詢時提到,國民黨提出的草案有加入懲處機制,國防部長顧立雄回應,所有採購都是按照《政府採購法》處理,也會接受相關稽核,因此不應該污名化國內維修或商購等方式取得裝備。對於在野質疑,只要在國內進行維修、商購,就會無法讓國人相信,「在國防部立場,我完全沒有辦法認同。」
卓榮泰也說,總統賴清德的治國理念非常清楚,一定清清廉廉、嚴懲不法,如果政府採購上有任何弊端,政府內部自己會嚴查嚴辦。他強調,如果軍購有弊端,國防部自己會嚴辦,如果國防部不辦,行政院就來辦,「真有弊端,不用立法院來移辦、移送,行政院自己就會嚴厲處置,請大家有信心。」
另外,對於國民黨提出的草案規模為「3800億元+N」,顧立雄質疑,雖然說3800億加N,但事實上要加的話就要另外再提特別條例,所以根本沒有加N的概念,「這有講跟沒講一樣嘛!」卓榮泰也表示,國民黨所指的「N」,現在沒有人知道代表什麼意義,而且只購買一些硬體,而沒有把整套軟體設計好,都是沒有用的,這是一個常識問題嘛,就像家裡裝電腦一樣,「我實在沒有辦法理解,也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