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在宣判後召開記者會,表情憤怒。李政龍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違法容積獎勵等4案,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其涉公益侵占政治獻金6735萬元,日前一審宣判,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判決亦認定,柯文哲另以政治獻金名義,透過人頭方式收受210萬元,與職務行為具有對價關係,構成賄賂。
對此,時代力量今(3/28)日表示,司法對政治獻金本質的關鍵認定,即使有一筆錢形式上進入政治獻金專戶並完成申報,只要與公職行為間存在對價關係,本質上仍屬賄賂,屬於「前金後謝」。時力強調,金額多寡並非定罪關鍵,重點在於是否具備實質對價。
根據判決,在公益侵占部分,柯文哲自支持者捐款中,有6735萬元未依法申報進入政治獻金專戶,其中600萬元流向不明,另有450萬元進入其私人帳戶;至於收賄部分,法院未採認外界所稱「小沈1500」,而是認定210萬元政治獻金具對價性質。
時代力量指出,該判決無論後續在上訴審級如何發展,已在司法實務上再次確立「形式雖合法、實質上可能構成賄賂」的認定標準,並留下具體論述。時力也再度點名,新北市長侯友宜、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的兩起過去曾被揭露、但至今未見進展的政治獻金爭議案件,呼籲檢調機關儘速調查。
時力指出,2023年12月曾多次召開記者會,公開揭露兩起涉及政治獻金與職務行為具高度對價嫌疑的案件,並向監察院及檢調機關具名檢舉、遞交完整事證,但至今已逾兩年仍無調查結果。
第一案涉及新北市長侯友宜與仰德集團。時力指出,仰德集團董事長許育瑞旗下的新竹物流、士林電機、國賓飯店等公司,共有53名董監事與中高階員工於2018年兩天內,以每人10萬元額度捐款給侯友宜,合計530萬元;2022年連任選舉時,再由57人以同樣模式捐出570萬元,兩次合計達1,100萬元。
時力質疑,該集團對其他政治人物多以公司名義捐款,唯獨對侯友宜改採分拆員工捐款方式。另指出,2019年5月許育瑞公開表示要在投資20億元於新北市興建物流倉儲設施後,新北市府僅6天即啟動相關作業,60天內完成台北港特定區細部計畫變更,在容許使用項目中新增「物流及倉儲」用途。後續招商標案亦改採綜合評選制,租金僅占評分30%,最後由新竹物流得標3塊總面積約5,752坪基地,租期最長達50年。
第二案則涉及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與社子島開發案。時力指出,2020年底黃珊珊在任內負責督導社子島替代方案專案,對政策方向具高度影響力;同一期間,文心建設旗下北碁投資大量購入社子島44筆畸零地持分。至2022年底,黃珊珊參選台北市長選舉期間,文心建設集團再捐助310萬元,加計過去捐款共383萬元。
時力指出,當時建商與相關地主已收購逾4萬坪土地,開發後潛在利益估計超過200億元,質疑在督導開發政策同時收受相關建商捐款,是否存在對價關係,至今仍未見任何調查進度。
時代力量強調,兩案皆具備相似的事實結構,包括特定時間集中捐款、捐款前後職務行為出現變化,以及政治人物與企業之間明確的利益連動。時代力量黨早就在兩年前整理出相關事證並送交檢調,到現在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政治獻金的意義,是讓人民參與政治,而不是讓權力被收買。」時力最後呼籲,既然法院已透過柯文哲案再次明確論述政治獻金可能構成對價關係,檢調機關應立即就上述案件展開全面調查,釐清政治獻金與公權力行使之間是否存在不當連結,並給社會一個明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