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李政龍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政治獻金案遭判刑,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公布完整判決書,內容揭露柯文哲涉嫌將木可公司資金挪為己用,木可帳戶轉了450萬到柯個人帳戶,其妻陳佩琪再將其中244萬轉匯給兒子買股票。
對此,陳佩琪今(4/14)透過臉書發文回應,公布柯文哲當台北市長期間,從2015年至2023年夫妻2人每年收入申報紀錄,強調多年來在監察院的財產申報「不增反減」,「想也知道」錢都去小孩那裡。她重申,每年年初轉錢給小孩是其長年「慣例」,「只是早先是100萬贈與額,不知哪年才改成244萬的,我都有照規定走啊!」認為檢方沒有必要將此事與案件做不當連結。
針對外界質疑,為何贈與款項與木可匯入柯文哲的帳戶相同,陳佩琪反問,「我們夫妻會沒有244萬元贈與給小孩?你們認為『木可貪汙款』入一銀,所以我用一銀網銀做贈與就是『侵占貪汙款』?我們司法的水準是如此認定的?」她說明,柯文哲唯一有網銀功能的帳戶為2018年因選戰於第一銀行開設的帳戶,當時也設定許多與幕僚間薪資的約定轉帳帳號,後續亦設立與子女互轉帳號,因此她可透過網銀在每年年初轉帳贈與,並留下明確紀錄供國稅局查核。
陳佩琪指出,另一個常用的台大合作金庫帳戶,因為是40年前柯文哲擔任實習醫師時開設,後來未開通網銀功能,退休金與月退仍存於該帳戶,因此才統一使用具網銀功能的一銀帳戶進行理財與贈與。她強調,夫妻工作35年具備財力,「就用有網銀的一銀做理財贈與動作,和肖像權、授權金入帳是同一個帳戶,這樣也要黑?是想做不當連結吧?」
不過,陳佩琪的說法隨即被打臉。臉書粉專「孟買春秋」指出,陳佩琪說資金並非存在2018年才開設的一銀帳戶,若要透過該帳戶進行網路轉帳,須先將資金自其他金融機構提領,再臨櫃存入一銀帳戶,才能完成轉帳。粉專質疑,若直接透過原本薪資入帳銀行轉給小孩即可,何必多一道手續,「何必多一道手續?為了使用一銀的網銀功能嗎?我知道跟龜魚認真就輸了,不過一看就不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