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密集審理立委貪瀆案,公訴檢察官今(12月4日)認為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沒有勾串疑慮,再無繼續羈押必要,經法官裁定500萬元交保,繳納保金後即可離開法院。不過,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陳超明及其國會助理梁文一涉案有關證人證據調查程序後,接著召開羈押庭,檢察官認為陳超明勾串原因消滅,請合議庭審酌已無繼續羈押必要,法官評議裁定陳超明以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8個月,每周二到派出所報到後,具保停押。
SOGO案羈押立委,除了陳超明是第一個獲裁定交保的被告,全案目前仍有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廖國棟等在押中。
陳超明被控向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索賄100萬元,今年7月31日被搜索、約談,連同候審到裁定羈押禁見,人身自由被拘禁127天,陳始終作無罪答辯。
北院10月24日開庭提訊陳超明到庭,他抗辯與李恆隆、郭克銘都不認識,梁文一是他國會辦公室主任,他並未指示梁參與SOGO案,梁也從未向他報告SOGO案細節。另,郭克銘等人請他協助在2019年10月30日召開《公司法》公聽會,當日即拒;即使後來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要在東吳大學舉辦公聽會,適逢選前重要造勢活動,他也表達不克參加。
陳超明另雖承認有致電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但沈未接;後來打給經濟部國會聯絡人,這通電話共175秒、約3分鐘,只是民眾請託,純粹是「順水人情」;羈押期間他逐字推敲本案所有證據,仍不解為何單純打一通電話就被認定施壓經濟部,並遭起訴。
涉貪立委陳超明獲500萬元交保。(圖/翻攝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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