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陷入桃色糾紛後辭職,監察院今(1月15日)以行為不檢損及公務人員官箴及政府機關形象為由,通過對丁允恭提出彈劾。
監察院今通過彈劾案後隨即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丁允恭在任職高市府新聞局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兩人分手後在2017年2月27日於臉書上傳其與Y女兩人合照,造成Y女感到敵意、冒犯之情境,也因此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丁允恭甚至於2017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
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今在記者會指出,丁允恭在被約詢時,坦承與Y女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墮胎兩次。不過,丁允恭約詢時強調非上班時間,是下班後或午休時間才帶到辦公室。不過,監察院認為丁允恭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核其行為嚴重失當,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爱依法提案彈劾,監察院以11:0全票通過彈劾案。
前府發言人丁允恭遭監察院彈劾。(圖/資料照)
丁允恭陷入桃色糾紛,因其前女友爆料,兩人於丁3年多前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曾在辦公室發生性關係,甚至為保官位,多次逼當事人墮胎;更甚之,丁在交往期間曾最高紀錄劈腿4女。最後,在各方輿論壓力下,丁允恭去(2020)年9月請辭府發言人獲准。
丁允恭案引發政壇軒然大波,由於其歷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總統府發言人,是陳菊與蔡英文近側,他的私德問題也被在野黨放大,質疑民進黨官箴敗壞。當時蔡英文表示,此案已進入調查,該負責任的人總是要負他的責任,靜待調查結果。而接任監察院長的陳菊則說,任何人被踐踏,不分性別都是一樣的關懷悲憫。
爆料丁允恭私德有問題的該名女性稱曾寫信向時任高雄市長的陳菊陳情,但陳菊對外表示沒收到、不知情。其中還傳出曾有監委問及外界質疑陳菊一路把丁允恭從高雄帶來台北,帶到行政院、總統府,陳菊當場否認,強調「並非我帶的」,而是副總統賴清德任閣揆時,看中丁允恭的才華,引薦丁到行政院。不過,該部分隨丁允恭下台後成為羅生門。
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情事,得提出彈劾案,但還是得移交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進行最後判決。凡經彈劾而受懲戒之人員,在停止任用期間,任何機關不得任用;被彈劾人員在懲戒案進行期間,如有依法升遷,應於懲戒後撤銷之。
但其實眾所皆知我國彈劾案對政務官效果有限。依《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規定,政務官遭彈劾後之懲戒結果,最重即為撤職,其餘懲戒方式包括申誡、免職、剝奪退休金、減少退休金、減俸及罰款等。若在公懲會受理時已經離職,申誡等警告意味的懲處,彈劾之效力將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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