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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營控陳冠廷養豬場申請補助違法 民進黨團:有排除條款無利衝迴避問題

    2023-07-11 14:52 / 作者 胡家銘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召開「舉發陳明文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陳品佑攝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與議員徐巧芯今(7/11)召開記者會,控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長期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直接監督農委會預算,其子陳冠廷的養豬場卻向農委會申請補助,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對此,民進黨立院團書記長莊瑞雄偕同立委蔡易餘代為澄清,強調利衝法有排除條款,只要基於法定身份就可依法申請補助,並無所謂利益衝突迴避問題。

    徐巧芯指控,陳明文公開表示陳冠廷的養豬場有申請政府補助,但陳明文過去長期待在立院經濟委員會,與農委會有監督關係,根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

    徐巧芯說:「他(指陳明文)在經濟委員會裡面,那經濟委員會跟農委會之間,本來就有互相監督的關係,你可以去監督農委會,那你要去跟他申請,這樣補助的時候,農委會敢說不要嗎?」她認為,陳冠廷身為關係人,應同樣受法令規範,也表示將赴監察院舉發此事。

    對此,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於黨團記者會上代為澄清,指利衝法第14條第1項設有排除條款,第3款即載明:「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只要符合法定資格,每個人都可以申請,「不會因為你家有人當立委就不行。」

    莊瑞雄說,陳冠廷養豬是符合農委會政策,包括老舊豬舍如何改善、加強環保、提升生產效率,這是政府預防非洲豬瘟以後,台灣如何達到豬肉自給率,政府很重要的政策,並沒有利益衝突迴避的問題。

    民進黨嘉義縣立委蔡易餘提到,畜牧場的負責人是陳冠廷,自從卸任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職位後,積極希望在農業或畜牧業都有相當程度地投入;且引進水濂、隔層等現代化養豬技術,基本上都是很正面的。

    有關陳明文被控是否違反利衝法規定,蔡易餘表示,該法設有除外條款,即基於法定身份,應法定申請之補助。這個法定身份比方說陳冠廷是基於農場的負責人去申請補助,就沒有所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立委蔡易餘進一步說明,整起事件並不違法,否則要是立委的親人務農,遇到天災,為了利益迴避,連災害補助也無法申請,很不合理。蔡易餘反駁稱:「第一,養豬的人是陳冠廷;第二,因為陳冠廷是畜牧場的主人,基於法定身份,所以中間沒有任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所需要迴避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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