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說退休後要當豬農。翻攝陳冠廷臉書
民進黨英系領導人,立委陳明文遭「司法改革黨」到最高檢察署告發指控,以其子、民進黨嘉義縣山區立委參選人陳冠廷名義貸款蓋養豬場,疑涉及違法超貸,且還申請農委會補助,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陳明文(7/11)今下午透過服務處回應,貸款、申請補助均合法,將提告到底,捍衛名譽。
「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張靜、資深媒體人黃越宏指控,陳明文父子養豬場貸款疑涉違法超貸,另還申請農委會「百億基金輔導」獲補助,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今到最高檢察署告發陳明文、陳冠廷及農委會承辦人員、竹崎地區農會總幹事等人涉嫌圖利、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罪。
陳明文透過服務處回應,陳冠廷所經營的新式養豬畜牧場,稍早已說明相關的貸款均依法令辦理,所獲得的補助,也屬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第3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規定,完全合法。
陳明文表示,此事件所引起的相關不實指控,均已逐一澄清;黃越宏是經法院認證,曾捏造不實內容加重誹謗本人的前科犯(台灣高等法院109年上易字第1058號刑事判決;台灣高等法院110年上字第1128號民事判決),他將提告到底,捍衛名譽。
陳冠廷對此表示,指控均非事實,相關疑問均已澄清,希望有心人士不要濫用司法資源,一切證據皆可受公開檢驗,並尊重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