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記者控訴鄭正鈐(圖前)摳他手心性騷。資料照。廖瑞祥攝
國民黨日前以查無實據、無管轄權為由,將傅崐萁、鄭正鈐性騷案函送台北市勞動局處理,但因勞動局職權僅能針對雇主,不能對立委進行任何處置,自稱被摳手性騷擾的男記者今(26)日表示,本月21日已透過立法院性別平等委員會1位立委的協助,依《性騷擾防治法》向立法院提出申訴並獲得受理,隔日並向事發地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提出申訴,並已獲得受理。
綜合《壹蘋新聞網》與《自由時報》報導,國民黨日前以查無實據、無管轄權為由,將傅崐萁、鄭正鈐性騷案函送北市勞動局處理,然因勞動局職權僅能針對雇主,不能對立委進行任何處置,因此傳出遭鄭性騷的男記者婉拒北市勞動局處理。
他透露,國民黨函覆的公文對於鄭有無性騷,是以「沒有法定處理權限」為由,無法進行實體調查,因此他已經透過立院性平委員會1位立委和案發所在轄區的北市警察中正一分局提出申訴,兩方也都受理。
報導指出,該名記者表示,有關性騷擾事實是否屬實的認定,他已經向國民黨申訴2次,並對案情重複進行2次陳述,但國民黨來函仍指出,雖然性騷擾處理委員會有討論過,但因無管轄權,所以未進行處理,這部分與國民黨7月17日新聞稿聲稱「查無實據」有所出入,應該是「無查實據」,而非「查無實據」。
以下是該名男記者的聲明:對於立委鄭正鈐與傅崐萁性騷案,國民黨於7月1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結案;4天之後,即7月21日中午,我才收到國民黨的正式函文。來函指出,國民黨認定案件不在管轄範圍內,因此將本件函送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處理。
至於性騷擾事實存否的認定,儘管我已向國民黨申訴2次,並對案情重複進行2次陳述,但來函仍指出,雖然性騷擾處理委員會有討論過,但因國民黨自認無管轄權,所以並未進行處理。此部分與國民黨7月17日新聞稿聲稱的「查無實據」有所出入,應是「無查實據」而非「查無實據」。事後,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通知我,該局只處理勞僱關係之間的性騷事件,並指立委鄭正鈐不是國民黨雇員、也不是我的雇主,所以該局根本無法處理國民黨的函送。
眼見及此,我已於7月21日下午,透過一位立法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的協助,依《性騷擾防治法》向立法院提出申訴,並獲得受理。接續我也於7月22日下午,依同法向事發地西門錢櫃的警察機關,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提出申訴,亦獲得受理。
截至目前為止,同一件性騷案的不堪經歷,我已向國民黨、立法院及警察機關共陳述了4遍;每一次陳述過程,都像是當時情境的再現。儘管百般無奈,但我還是會把該走的程序走完,不會自己吃自己的案。適逢立法院刻正進行性平三法修法,盼立委們能通過更完善的制度,避免性騷擾受害人必須一再陳述,正義卻始終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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