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辰舟和法官余欣璇昨天(8/14)舉行記者會說明釋憲案。侯柏青攝
憲法法庭昨天(8/14)公布112年憲判字第14號判決,判決指出,最高法院有關「連身條款」相關規定、刑事庭長會議決定、最高法院刑事判例等均為合憲。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競辦昨天晚間聲明表示,請民進黨政府不要再為不執行死刑找理由,應依法執行,落實司法正義。
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設計的「連身條款」,規定更二審後上訴最高法院的案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發回更審再行上訴案件,分給同一股法官審理,另訂有「重大案件連身條款」。包括黃春棋在內的35名死囚,以分案規定造成「不公平審判」為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認定合憲,35名死囚想藉此翻盤無望。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昨天晚間發布新聞稿,競辦發言人王敏旭表示,憲法法庭已宣示「更二審連身條款」與「重大刑案連身條款」合憲,確定所聲請釋憲的30多件判決死刑案件,程序皆為合法,沒有違憲疑慮,請民進黨政府不要再為不執行死刑找理由。
王敏旭表示,民進黨政府去年曾宣稱,由於38名死刑犯都聲請釋憲,基於程序,無法執行死刑,但馬上就被司法院打臉,「執行死刑規則」為法務部在民國109年所自行訂定,執行死刑與否一開始根本與司法院釋憲無關。
王敏旭並指出,依照法務部所訂定的「執行死刑規則」,凡是聲請非常上訴、再審及大法官釋憲程序等,救濟程序終結前不得執行死刑,這就成為民進黨不敢修法廢死,卻處心積慮達到「實質廢死」目標的手段。
王敏旭說,就算今天憲法法庭公布結果,卻不代表死刑能夠執行,因為法務部在釋憲後還表示,38位死刑犯均另有以其他事由聲請憲法訴訟,仍在進行中,依法無從執行死刑。如此一來,聲請釋憲就成為這些死刑犯永無止盡的保命符,但卻是司法正義的休止符。
王敏旭指出,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台灣也尚未廢除死刑,許多犯下罪證確鑿、天理難容的重大案件,甚至包括「船長卡拉OK教唆殺警案」、「桃園殺警案」、「汐止襲警案」等泯滅人性的罪犯,卻遲遲無法執行死刑,這無疑是對台灣司法制度的嚴重破壞,更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二次傷害。
侯友宜競辦指出,侯友宜反對廢死,死刑也符合公平正義與社會期待,侯友宜未來擔任總統,一定會依法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