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逢體育重大賽事,「體育改革」聲浪就會再起,但到底要怎麼改,才能對選手有幫助?超馬選手林義傑今(8月6日)提出,最重要的還是能完善「保障制度」。林義傑說,「這才是完善的契約。」反之高額獎金,該思考的是「當有一天選手價值觀被扭曲時,就是出走時刻。」
距離東京奧運落幕日8月8日尚有2天,台灣已創下史上最佳成績,《富比世》日前公布10個金牌獎金最豐厚的國家,台灣以新台幣2000萬元(約71.6萬美元)位居第二,跟提供最高獎金的新加坡只差約100萬台幣。台灣政壇連日來又掀起提高獎金的改革聲浪。
林義傑今在臉書發文分享,分析美、澳、英、日、 韓等國,和中國與台灣的相同相異之處,他也感慨「我國體育制度上矛盾之處,我們羨慕歐美日等國家體育政策,也做出許多相關研究,但我們仍選擇『後者制度』。」
林義傑提醒,「如同日本政府將運動振興法法規制度建立完善,而非只是一只行政命令、規則到基層執行辦法,而讓從業人員包括:運動員、教練、陪練員……等,都能有專法的勞動保障?一再說明,錦上添花不是政府要做的事,是民間社會的認同。天下所有教練、選手們要的不是金銀財寶,他們要的是保障制度,是完善的契約化(美國運動制度如此)。」
林義傑也說:「如果,我們政策價值觀只在於不斷錦上添花,當有一天選手價值觀被扭曲時,我想可能就是選手出走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