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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學校外再現納粹旗 德以台齊發聲明

    2023-10-26 21:45 / 作者 李佳穎
    不定期有民眾手持納粹旗幟出現在台北歐洲學校門口。資料照。翻攝詹順貴臉書
    針對有台灣民眾日前再度持納粹旗幟在歐洲學校門口抗議,德國與以色列駐台機構昨(10/25)日發表聯合聲明,外交部今(10/26)日也在例行記者會表示,懇請相關民眾深切的理解納粹萬字符號所帶來的傷痛及苦難,並對少數民眾持續使用不當方式表達意見,再次嚴厲譴責。

    德國在台協會處長許佑格(Jorg Polster)與以色列駐台代表游瑪雅(Maya Yaron)共同署名發表「符號的重要:尊重與理解的懇求」聲明。內容提到,在台北市以大幅旗幟展示納粹符號,是件非常令人厭惡且具有冒犯性的舉動,這令人聯想納粹暴行,也將代表仇恨的符號正常化及日常化。

    聲明指出,納粹旗是希特勒統治下的納粹德國符號,代表造成6千萬人死亡的二戰恐懼。鑒於這段歷史,使用納粹符號與納粹旗在德國是違法的,許多國家也一樣禁止使用納粹符號,在非教育目的下,於公開場合使用納粹符號,此行為視同刑事犯罪。

    聲明強調,台灣是亞太地區代表民主與自由的燈塔,理所當然譴責不適當使用帶有仇恨及歧視的符號,當然言論自由是基本權利,但關鍵的是,言論自由與宣揚仇恨言論間的平衡是非常細微敏感的,絕對不得以言論自由來合理化仇恨的言論。

    聲明最後提到,台灣政府是人權及自由的堅定擁護者,自2016年起共同與以色列與德國舉辦國際大屠殺紀念日活動,相信台灣對此重要議題有同理心、理解及尊重,現正是台灣展現行動最恰當的時機,展現維護國際共同規範與標準。

    外交部表示,懇請相關民眾深切的理解納粹萬字符號所帶來的傷痛及苦難,以同理心、理解與尊重,來衡量用字遣詞與所作所為對他人的影響,並以負責任的態度行使言論自由的民主權利。外交部對於上述聲明表達高度支持,並對少數民眾持續使用不當方式表達意見,再次嚴厲譴責。

    外交部重申,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人民表達意見及言論自由都受到憲法保障。但納粹旗幟所代表的大屠殺和種族滅絕,納粹偏狹的意識形態及行為,被包含台灣在內的多數國家所厭惡及唾棄,也因此在德國使用納粹符號及納粹旗幟是違法的,許多國家也禁止使用納粹符號。

    外交部也說明,前有國人謝華謀及陳石松因此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移送法辦之例。外交部再次籲請國人將心比心,理解納粹符號在其他國家代表的負面意義及歷史傷痛,避免採取這種傷害其他國家人民情感以及台灣整體形象,又無任何意見表達效果的言行。

    外交部強調,政府近年來致力推動保障人權,並透過國際合作與國際人權規範接軌,外交部期盼國人與政府攜手努力,共同彰顯我國對人權價值的重視,以利與其他理念相近國家深化合作,共同增進國際社會的利益與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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