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臨股會將召開拚10/11送件 金管會:行政程序法處理為2個月。資料照
「新新併」10/9臨股會召開在即,新光金釋出這次「信心滿滿滿」,如10/9順利通過後,10/11送件金管會。金管會表示,仍待雙方股東會決議,不方便評論。但如通過合併,雙方都須送件,由於金融機構合併法沒有特別規定主管機關准駁時間,但行政程序法處理為2個月時間。
金管會表示,金融機構合併由共同合併機構向金管會申請,因此台新金和新光金都要送件,金管會針對合併許可會審核,像是1.擴大金融機構經濟規模、提升效率和國際競爭力。2.金融市場競爭因素影響。3.存續機構管理能力經營健全性。4.公共利益和促進金融安定影響。
至於合併案通過後送件,金管會何時准駁,金管會也說明,金融機構合併法沒有特別規定主管機關准駁時間,不過按照行政程序法規定為60天,有需要會再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