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財務顧問公司資深執行副總經理范有偉(中)曾赴北檢接受傳喚。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偵結柯文哲案,查出柯於不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仍私下收取並記載於「工作簿」,其中會計師范有偉於住處地下室停車場親手交付500萬現金,並暗示是富邦金控蔡明興捐贈。對此,范有偉今發聲明澄清,作證時未陳述捐贈與蔡明興有關,對起訴書內容深感驚訝,因此請律師代為澄清。
北檢起訴書指出,2022年9月至10月間,范有偉與柯文哲相約在范的住處見面,兩人在住處地下室停車場碰面後,范有偉自其座車後座拿裝有500萬元現金的手提袋,交付與柯文哲收受,暗示係由蔡明興捐贈,向柯稱要支持他競選總統。
柯文哲收受上開款項後,於工作簿上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范〇偉-數字500-公司一-用途-經理人蔡〇興」記載相符。對此,范有偉委託律師發出聲明,強調自己在作證時「從未陳述相關捐贈與蔡明興董事長有關」。
范有偉今天上午委由律師發聲明表示: 「本人范有偉就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件偵查中作證時,從未陳述相關捐贈與蔡明興董事長有關,對上開案件起訴書內有此內容深感驚訝,此並已造成蔡明興董事長困擾,請貴律師代為澄清。
另本人於上開案件偵查階段配合作證內容,皆與本人服務單位無關,謹此澄清,並請相關媒體勿再傳述,若因此損及本人聲譽,本人將依法追究。」
翻攝自柯文哲案起訴新聞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