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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走不下去了該如何保全資產?資誠教大家掌握這些要點

    2025-03-10 17:24 / 作者 吳馥馨
    離婚示意圖。envato圖庫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事,從締結婚姻或離婚那刻起,法律上的身分與財產關係即產生變化,牽動家族企業的股權結構、接班傳承、財富分配等權益。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日前舉辦「關於婚姻,你該知道的資產保全」論壇;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賴芳玉在會中表示,夫妻雙方在婚前簽婚前協議書,尤其跨國婚姻或財產,因涉及不同國籍的夫妻財產制,致使婚姻資產分配複雜化。所以婚前白紙黑字寫下來就非常重要。

    賴芳玉說,當婚姻結束時,「好散」是所有人的期待,重點就是不要讓紛爭進入法院,而是在家庭內解決,台灣有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三種方式,據內政部2023年的調查有85.11%都選擇「協議離婚」;這與美國、加拿大是裁判離婚很不同。

    賴芳玉建議,無論是否處於訴訟,都不要放棄協商,這是讓事件最快落幕的方式,也最符合自己利益。

    此外,涉及跨國財產者,而有數個國家的法院同時有管轄權時,先確認哪一個國家的夫妻財產制最有利於己,但要避免陷入選擇法院(forum shopping)的爭議。

    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提醒,婚姻關係牽涉到家族資產傳承議題,應事先規劃。若覺得談論婚前協議難以啟齒,可由專業第三人作為溝通的緩衝,或著可考慮預先建立對事不對人的機制,例如透過訂立家族憲法並規範家族成員應簽署分別財產制的約定,以確保家族和諧及家族資產保全。

    鄭策允補充,如夫妻未約定分別財產制時,家族成員可能因離婚導致配偶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如家族股權遭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或因死亡遭配偶主張應繼分或特留分時,可能導致家族核心資產分散,甚至資產外流的風險。因此,可善用閉鎖性公司或信託機制作為超前部署的工具。

    此外,鄭策允亦提醒,未成年子女繼承財產時,實務上,可預先規劃生前成立信託或遺囑信託,以確保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無虞,並降低未成年子女的財產遭受不當管理或使用的風險。

    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連盛表示,夫妻即使不離婚,難以維持共同生活,已分居六個月以上時,可以要求法院改用「分別財產制」。實務上,會發動「分居條款」的一方通常都有做資產保全。

    洪連盛補充,即使在婚姻關係中仍要保有危機意識,當覺得對方有計畫性的將資產轉移或變形,最好提高警覺並蒐集證據以備不時之需。涉及財產分配時,切記盡量採取具有強制執行力的程序,如有必須諮詢專業人士以避免另一半惡意脫產。

    洪連盛建議企業主能事前做好規劃,減少風險,預先擬定「家族憲法」書面契約,約定家族各世代成員的權利義務、家族資產使用、婚姻契約、繼承及退場機制等,讓未來家族成員的加入與退出有共同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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