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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看懂】魏哲家該被抓起來?企業海外投資「事後遞交審查是慣例」 違反「這些事」才會被否決

    2025-03-11 17:00 / 作者 吳馥馨
    2025年3月3日,美國總統川普(左起)在白宮召開記者會,宣布台積電將新增投資美國1千億美元,台積電董事長魏哲家(左二)在記者會上發表談話;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人工智慧與加密貨幣沙皇」塞克斯參加記者會。路透社
    經濟部長郭智輝多次解釋,所謂台積電砸千億美元赴美國投資「沒有來跟政府說這件事」,是指經濟部投審會尚未收到台積電的申請。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據此質疑,台積赴美投資若事先未獲政府同意,「魏哲家是不是應該抓起來?」

    一般而言,企業赴海外投資的決策,大多會先召開董事會通過;若為上市櫃公司,還會再發布重訊向投資人揭露;之後才會向經濟部投審司遞交投資申請。也就是說,投資計劃都會在消息發布後,經濟部才會收到申請案,並召開投資審查會進行審查。

    投審會收到申請案後,會召開投資審議委員會,分別就國安、國內就業、國家形象等因素,准許或駁回企業的投資案。值得注意的是,投審會採取「合議制」而不是「表決制」,也就是需所有與會委員皆全數同意,才會允許投資案通過。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共有18席委員,由經濟部次長江文若擔任召集人、司長楊淑玲兼任執行秘書;18席各部會委員分別是國安局副局長、內政部次長、外交部次長、國防部次長、財政部次長、交通部次長、勞動部次長、農業部次長、衛福部次長、文化部次長、環境部次長、數發部次長、國發會副主委、國科會副主委、陸委會副主委、金管會副主委、僑委會副主委,以及央行副總裁。

    以台積電投資案來看,最一開始宣布砸400億美元赴美國投資設廠時,投審會是在2020年12月的會議通過台積電首次申請在美國亞利桑那州投資35億美元。由於投資額不會一次到位,之後每次增加投資,台積電都會再次向投審會遞件,投審會也會召集會議討論,例如之後先後在2023年3月、9月、2024年6月申請增資美國廠。

    至於台積電董事長魏哲家今年3月4日又宣布,將再砸1,000億美元設廠、成立研發中心等。因為同一項投資案的延續,預料會以增加投資的方式,向投審會遞交申請。

    至於赴美國投資是否受到N+2或N+1的規範,也就是赴美投資案的技術要落後一到二個世代?經濟部日前已澄清,目前除了赴中國大陸投資明確規定需要落後一個世代;企業赴海外其他地區投資則不受落後一世代之限制,但會透過投審會審查。一般預料,投審會將依如何保護國家安全、如何維持國內技術領先,對應國內有否新增更多投資等標準進行審查。

    而根據投審會規定,我國對外投資原則上採行沒有產業限制的「負面表列」原則,也就是除了投審會有規定不得對外投資的產業,都可以遞交申請。

    不過,赴海外投資會依「國外投資處理辦法」第6條規定審查,若有(1)影響國家安全,(2)對國家經濟發展有不利影響,(3)違反國際條約或協定之義務,(4)侵害智慧財產權,(5)違反勞動基準法引發重大勞資糾紛尚未解決,(6)破壞國家形象等情形者,得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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