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陳品佑攝
明台產物保險低估賠款準備金!明台產物保險於去年10月30日向金管會通報,任意汽車保險未決賠款準備金有遲估與短估之作業缺失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調查發現,明台產物保險2023年起即有低估和遲估影響賠款準備金,出現系統性疏於管理,影響到存款準備金被低估5.75億元,依保險法規定核處罰鍰900萬元。是僅次於和泰產險1140萬罰鍰的第二高的罰單。
金管會表示,明台產物保險內部人員做報表檢核發現異常,金管會也透過專案金檢發現,每家分公司都有遲估和短估的情形,以遲估來說,受理理賠案超過7個工作天才輸入,影響當年度賠款準備金,系統性的遲估和短估,影響到存款準備金被低估5.75億元,不過明台產物保險去年財報已補,因此財報不需要重編,依據內稽內控開罰780萬元,準備金提存辦法罰則120萬元 ,總計核處900萬元罰鍰。
金管會已要求,明台產物應議處相關失職人員,並就本案缺失儘速檢討及提出具體有效之改善措施,保險業應嚴格要求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恪遵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並落實執行,辦理理賠等核心作業應依內部牽制原則訂定內部控制處理程序,以有效防範及降低舞弊風險,並確實發揮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功能,以確保公司健全經營並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