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董座胡亦嘉原油基金背信案開庭。廖瑞祥攝
老牌食品廠泰山(1218)日前指控,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之前代表公司與泰山簽約,將街口金科老股以近14億元賣給泰山,本票載明價款為「代收」、「專款專用」,卻遭胡亦嘉挪用侵占。台北地院今(10/13)早審理街口原油基金背信案,胡亦嘉也現身,他強調雙方是民事糾紛,沒有侵占問題,質疑泰山立場反覆,應先說清楚「合約到底有效還是無效」。
泰山上週(10/8)指控,公司前董事長詹景超違法召開審計委員會,逕行於董事會提案表決通過街口投資案,當時,胡亦嘉代表街口金科及其單一法人股東Dorian公司與泰山簽約,高價出售街口金科老股近14億元給泰山,泰山也火速匯款進街口金科的台新銀行帳戶。泰山指出,當時契約明訂,本案老股交易款是「代收」、「專款專用」性質,須經經濟部投審會許可,在此之前,胡亦嘉和街口金科無權動用,事後仍發現遭胡亦嘉挪用。
泰山公司提出胡亦嘉親簽本票,證明當初街口股權交易是「代收」性質,胡亦嘉無權動支。泰山股東提供
胡亦嘉則在同一天以聲明反擊,表示報導稱他「收到法院通知」,仍然挪用14億元款項,內容是嚴重錯誤,澄清報導中指的定暫時狀態處分,是保勝公司和泰山公司間的爭議,與街口金科無關,街口金科也沒收到任何法院禁止動支股款的命令,也強調街口金科「依法依約」,對於泰山根本沒有受託義務,沒有挪用。
北院今(10/13)日開庭,審理胡亦嘉另外涉及的「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基金背信一案,胡亦嘉親自出庭答辯。庭後,記者詢問此事,胡亦嘉回應,過去泰山一直主張合約無效,所以街口金科要還錢,但上禮拜看起來又在講合約有效,都在講對他們有利的內容,認為泰山應該先說清楚,合約到底有效或無效。
街口董座胡亦嘉原油基金背信案開庭。廖瑞祥攝
胡亦嘉表示,「我也搞不清楚他們的地位到底是什麼,之前都一直講他們前董事長亂簽、不算,現在又去講合約內容,那就表示他們又覺得合約有效囉?」
對於被控侵占一事,胡亦嘉強調,和泰山投資款糾紛是民事訴訟,絕對沒有侵占問題,「他們說『收到法院公文還不理法院』那段,我不知道是他去偽造法院公文還是怎麼樣,那段我還在查清楚,因為我是沒有收到什麼法院公文,那都是很不實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