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北士科地上權案」說明,魏寶生說明。廖瑞祥攝
輝達北士科總部協商倒數,新壽今天緊急召開臨時董事會,針對北士科T17、T18地上權開發案做出決議,下午立馬統一對外說明決議內容,包含開發案後續進度、合作架構及財務影響,新壽董事長魏寶生親上火線表示,在北市府同意返原始標金和成本前提下,願與北市府合意解約,以利輝達進駐。 新壽只需要返還成本,如果北市府願意提供補償,會建議董事會用於公益,台新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也親自發函給輝達執行長黃仁勳說明了。
市場關注今天臨時董事會中台新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指示,魏寶生表示,過去一年與市政府和輝達溝通秉持與公司治理原則來處理,但可能背信的疑慮,必須跟董事會密切溝通,善盡管理人責任,今天董事會已授權,讓他與北市府合意解約,讓輝達進駐,台新新光金控非常支持這項決議。
輝達北士科案最大的爭議就是「圖利」與「補償」問題。新壽會中提出5點說明,
一、主動化解僵局,以國家公益為先。
決議授權董事長,在北市府同意返還新壽已支付相關成本的前提下,與北市府合意解約。
二、地上權取得及開發進度依法合規。
北市府完全理解各項進度及內容,部份輿論指稱前述土地仍為荒地而未開,昧於事實所致之誤解。
三、不向納稅人請求未來損失之補償。
新壽從未要求北市府補償未來損失,商業機制並非「圖利」,北市府要求提報金額。
四、新壽已進入配合、惟三方各有立場共識難以達成。
輝達堅持須自行興建總部,北市府因現行契約及避免圖利法規框架,主張建物須興建完成後始
得移轉,亦拒絕輝達共同參與地上物之興建。新壽雖同意配合北市府要求,提出完工後再移轉等
變通方案,惜未獲輝達同意,致使三方無法達成共識。
五、改變策略呼籲共創產業未來。
新壽董事會出於維護國家最大公益為考量,決議改變原投資策略,以合意解除契約方式,放棄原
有投資獲利機會,以化解僵局。
但對於標金和相關成本,新壽在記者會中並無說明,只拋出「不討未來損失補償」。魏寶生說明,
新壽深知輝達來台對台灣產業的重要性,亦感謝過程中各界善意的督促。但在事件過程中深刻感受到法令不能與時俱進困擾,以及公務人員受到「避免圖利」框架的桎梏而憂讒畏譏,不敢採取開創性作為的難處。新壽由衷冀盼,未來法規能更加開創精進,讓政府與民間在推動重大建設時能有所依循,共創雙贏。
北士科T17、T18土地所有權人為北市府,新壽2021年取得50年地上權開發,但今年5月黃仁勳宣布希望以T17、T18用地做為海外總部,先前輝達與新壽簽署MOU,願意支付107億土地移轉費,但北市府認為直接移轉契約有圖利疑慮,在新壽輝達9月底MOU到期後,北市拋出選址其他備案,並透露將不同意與新光台新合併後換約,而新壽日前突然舉辦動工典禮,雙方形成僵局。
輝達海外總部選址卡關,各界聚焦北市府與新壽的地上權爭議,根據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18條,地上權存續期間,新壽不得讓與或以信託方式移轉地上權或地上建物之全部或一部;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並辦理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後,經市府審查同意者,始可全部移轉。
業界解讀,若依照相關辦法與合約,新壽也都不能直接轉土地給輝達,如果要轉也要市府審查及核准。換言之,結論就是「新壽沒有籌碼」。
依照辦法,新壽如果解約必須在30日內會同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承租人並要回復原狀點交回管理機關,租賃擔保金於點交後十日內會無息返還承租人,但如果是新壽違約,不僅無利息返還,連擔保金(履保金)3.6億元,退都不用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