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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商壽併購案重訊發布時機惹議 金管會:違規最高罰500萬

    2025-10-28 20:09 / 作者 財經中心
    金管會
    中信金、玉山金參與三商美邦人壽(2867)併購案,但兩家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時點不一,引起市場關注。金管會今(28)日表示,目前銀行局與保險局都尚未收到相關併購申請案,若上市公司在應發布重大訊息時未依規辦理,證交所將啟動調查,最高可裁罰新台幣500萬元。

    近日市場傳出玉山金與中信金競相出價爭取三商壽股權,最終傳出由玉山金以每股約8.2元、總額逾460億元拿下全數股權。消息曝光後,玉山金與三商壽股價走勢兩樣情,前者重挫、後者大漲。

    玉山金於27日晚間發布重大訊息澄清,表示公司若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應於董事會決議後公告,對市場傳聞不予評論;三商壽今早同樣公告不評論市場傳聞;中信金則公告投標案已結束。

    對此,金管會表示,依據「有價證券上市公司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規定,上市公司若涉及合併、收購、分割或股份受讓等51項情事,應發布重大訊息;若董事會已決議,應於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上午開盤前兩小時前揭露。「事實發生日」定義包括協議日、簽約日、付款日、過戶日、委託成交日或董事會決議日等足以確定交易對象與金額的日期。若公司已決議,即屬事實發生日。

    針對玉山金延至27日晚間才發布澄清,金管會表示,證交所基於媒體報導與股價波動考量,督導玉山金發布重大訊息澄清,以避免影響投資人權益。

    金管會強調,重大訊息發布責任在上市公司本身。若公司應公告卻未公告,證交所可依規函請改善或處以3萬元違約金;若一年內累計兩次以上、或情節重大影響股東權益與股價者,可處5萬至5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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