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魯閣未來聚焦運動休閒事業及海外市場拓展。圖片取自大魯閣
大魯閣(1432)今天(11/20)公告,董事會通過擬以新台幣十億元(含稅)將所持有之台中「大魯閣新時代購物中心」及新竹「大魯閣湳雅廣場」之營業資產、相關權利與義務,轉讓與遠雄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大魯閣表示,自2015年7月起營運位於台中大魯閣新時代購物中心,自2018年5月起營運新竹大魯閣湳雅廣場,運用自身在運動休閒產業的相關經驗,將兩座商場轉型成差異化的體驗型商場。
但鑑於百貨通路產業競爭激烈、經營挑戰日增,大魯閣表示,基於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營運發展策略、海外市場擴張布局之所需,因此決議處分兩座商場的營業資產及經營權利。
大魯閣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財務架構的調整,集中內部資源,更聚焦於核心業務—運動休閒事業及海外市場拓展。持續朝「輕資產、重經營」方向調整,提升營運彈性,打造更具競爭力的成長動能。
遠雄集團則表示,雙方已完成契約簽署,暫訂12月31日為讓與基準日。他說,遠雄主要看好社區型商場發展潛力,並深耕在地服務,希望透過導入遠雄流通的經營模式,將與商場員工共同提升服務品質與營運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