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陳品佑攝
金管會通過台新人壽新光人壽合併及更名申請案,合併基準日為明年1月1日,資產規模將上看3.96兆元,排名第四。金管會表示,為維護保戶權益,已於審核時要求台新人壽出具聲明書,承諾台新人壽及原新光人壽保戶權益將不受任何影響。當初合併時釋出,台新新光金釋出15年不需要增資,台新新光金控有出具未來增資需求,會依據金控法規定,履行增資義務。
新光金和台新金子公司合併規劃時程,2025年為投信,2026年為壽險,2027年為銀行。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台新人壽資產規模3.58億元,新光人壽資產規模3.6兆元,合併後總體資產規模上看3.9兆元,市占排名第四。當初合併時,台新新光金預估15年不需要增資,但金管會說明,今年度仍需要分別計算資本適足率,未來是否增資,仍看合併後。
金管會表示,台新人壽及新光人壽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相關規定提出合併申請,以台新人壽為存續公司,新光人壽為消滅公司,存續公司台新人壽並將於合併基準日,預計明年1月1日起更名為「新光人壽」,經審核尚符相關規定。
金管會強調,為維護保戶權益,已於審核本案時要求台新人壽出具聲明書,承諾台新人壽及原新光人壽保戶權益將不受任何影響,並將主動致函相關保險契約之要保人,確保保戶服務不中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