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地礦中心宣布不再區分斷層。廖瑞祥攝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今(19)日表示,為免國人低估第二類活動斷層風險,或因文字解讀造成誤會,今(2025)年修正活動斷層分布圖,不再區分第一類與第二類活動斷層。
地礦中心表示,不論第一類與第二類活動斷層皆係距今約十萬年以來曾活動過,未來都是可能再度活動的斷層。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22條與「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4條,地礦中心依法公開活動斷層分布圖。地礦中心表示,為避免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國民低估第二類活動斷層的風險,或因文字解讀誤會而誤用,因此不再區分第一類與第二類活動斷層。自今年10月起,台灣活動斷層分布圖已不再分類,所有斷層統一顏色及圖例。
台灣活動斷層分布圖。經濟部地礦中心提供
地礦中心表示,過去第一類與第二類活動斷層分類,僅是目前可以取得斷層最近一次活動歷史的證據。第二類活動斷層沒有較不重要或較不危險的意涵,若取得更年輕的斷層活動年代證據,第二類活動斷層也會改為第一類活動斷層。
2021年版台灣活動斷層分布圖公開後,已於2022年透過公函、官網以及新聞稿加強說明,明確指出分類並非等同地震潛勢或危險度高低,第二類活動斷層未來也有活動風險。
針對監察院指正的內容,地礦中心表示,未來檢討更新活動斷層分布圖,將發函至相關部會、縣市政府與技師公會等,加強說明活動斷層分布圖的使用與資料限制。主動強化與地方政府、學術研究機構、專業團體之溝通,透過意見交流與資訊共享,凝聚共識,落實監察院之建議,提升國家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