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發部表示,《人工智慧基本法》立法通過後,將可落實數位平權並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資料照
立法院昨(12/23)三讀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數發部表示,《人工智慧基本法》立法後,政府將持續扮演跨部會協調平台,引導台灣從半導體優勢邁向軟硬整合,在落實人權保障與數位平權的基礎上,全力推動人工智慧產業與應用。
數發部今日晚間以新聞稿表示,《人工智慧基本法》旨在促進以人為本之人工智慧研發與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建構人工智慧安全應用環境,落實數位平權並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本法將確保技術應用符合社會倫理,維護國家文化價值及提升國際競爭力,奠立法制基礎。
因應近年人工智慧技術發展快速,國科會於113年起著手規劃法案的草擬,多次徵詢產、官、學等各界意見,召開專家會議,並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進行法條討論,凝聚各界共識,於113年7月15日進行草案預告。而後於114年由數位發展部接手推動法案立法作業,並同時研議「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
數發部指出,在此期間,立法院亦有多位委員關注本法,並自114年4月起召開數場法案公聽會及審查會議,數發部除參與討論,並針對委員提案積極拜會溝通,各方協力終使本法逐步臻於完備。
《人工智慧基本法》確認政府推動人工智慧之研發與應用七大原則:應遵循永續發展與福祉、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資安與安全、透明與可解釋、公平與不歧視及問責。執行過程應兼顧社會公平及環境永續,提供適當之教育及培訓以降低數位落差;同時建立資安防護措施以確保系統穩健性與安全性,並對人工智慧之產出做適當資訊揭露或標記。
《人工智慧基本法》推動具體重點,包含寬列AI預算:辦理AI產業獎補助及優惠措施、提供友善創新實驗環境、推動人才交流與基礎設施及建立資料治理機制,為我國AI產業打造創新友善的生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