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人拒不配合欠繳綜所稅,國稅局成功代位請求分割公同共有遺產,並拍賣繳稅。圖為民眾申報所得稅。廖瑞祥攝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確保稅捐順利徵起,維護租稅公平,對於滯欠稅款且怠於履行繳納義務的納稅義務人,一定會依法採取積極追徵措施。轄區內甲君欠繳綜合所得稅逾600萬餘元,但對國稅局追繳通知全都「不讀不回」,國稅局下狠招,將甲君名下一筆公同共有土地的財產繼承人全告上法院,逼著甲君出來面對。
北區國稅局表示,轄區內甲君滯欠綜合所得稅逾600餘萬元,逾繳納期限屆滿30日仍未繳納,因此將甲君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強制執行。但甲君仍拒不出庭,對國稅局所有的通知皆採「不讀不回」的心態。
據悉,甲君原本仗著自己名下已無現金存款及任何財產可供執行,對國稅局所有通知皆置若罔聞。誰料,國稅局查出甲君名下有一筆坐落在新北市的土地,光是公告現值就新台幣600餘萬元;只不過,該土地是其父親死亡後依法繼承取得,現為甲君與其他繼承人公同共有,在未經過繼承人之間協議分割或法院裁定前,難以單獨就該部分辦理拍賣或執行。
國稅局多次通知甲君行使遺產分割權利,但甲君依舊「不讀不回」,以致行政執行分署無法就其應有部分執行拍賣,影響拍賣程序。
為維護國家租稅債權,北區國稅局就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5項,以及《民法》第1164條規定,代位甲君向法院提起民事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之訴。
最終經法院判決確定,該筆不動產得以自公同共有變更為分別共有,甲君持有部分成為獨立執行的標的,行政執行分署即順利依法進行拍賣程序,並以所得的價金抵繳其滯欠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