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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珊珊爆料臉書社團「公然買賣發票」 財長:1個月內調查必嚴懲

    2026-01-28 11:24 / 作者 吳馥馨
    立委黃珊珊爆料臉書有社團公然買賣發票逃漏稅,財長允諾1個月內從嚴調查。資料照,李政龍攝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28)日表示,臉書有公開社團「發票買賣交流團」,民眾在社團內明目張瞻公然買賣發票,徵求可打公司統編,有得還給予發票金額10%報酬;買賣加油發票還只是小錢,更有買賣工程發票,是公然逃漏稅行為。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會立即處理、1個月內調查清楚;賦稅署長宋秀玲則表示,以詐術逃漏稅有刑責,一經查獲一定依法從嚴處理。

    莊翠雲今天赴立法院財委會就「統一發票經費編列及宣傳推廣業務執行情形」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黃珊珊質詢,臉書上有公開社團徵求買賣,財政部是否知情?也有人兜售工程發票,還標榜「%數可談」。宋秀玲表示,經洽各區國稅局長皆未聽聞。黃珊珊不認同,並指這是公開社團,誰都能看得到,敦請官員調查。

    黃珊珊表示,在該平台上,有「一拖拉股」的人在徵求加油發票,這很明顯是員工拿回公司報帳,或公司收集發票抵銷進項;還有人公然抱怨,發票已打完該公司統編卻失聯了,顯然這些行為已行之有年。

    黃珊珊說,公司員工拿「假發票」報帳,賣工程發票就是「大錢」,賦稅署、國稅局知道嗎?宋秀玲坦言,沒有聽說過,也謝謝委員提醒。

    黃珊珊表示,公益團體募集發票只能兌獎,若拿發票核銷就有違法問題,同樣,非法買賣發票是有刑責的。對此,宋秀玲表示,若以詐數逃漏稅確實有刑責,這是明目張瞻行為,若查獲具體證據,一定依法從嚴處理。

    據《稅捐稽徵法》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個人逃漏稅額在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逃漏稅額在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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