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陳品佑攝
金管會今天預告修正「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針對第二類帳戶新增5項、調整3項,合計8項予以適當擴大範圍,以對可疑或異常存款帳戶提早預防,並強化銀行與執法機關合作,預告期為60天,規劃4月中上路。
此辦法將該等帳戶區分為兩類,第一類帳戶包括偽冒開戶、警示帳戶及衍生管制帳戶。為配合高檢署推行「可疑帳戶預警中心制度」,第二類帳戶如有重大或急迫之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情形,銀行要持續監控,必要時得通報司法警察機關或高檢署,以利檢察機關及早介入調查偵辦,即時阻斷不法金流與打擊犯罪。
根據金管會修正草案說明,第二類帳戶異動部分包含短期間內頻繁申請開立存款帳戶或設定約定帳號,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非本國籍人士經銀行得知開戶時的證件已屬期滿或屬逾期居留,經勞動或移民機關通報行方不明者;開戶人留存的手機號碼與同一銀行內警示戶人所留號碼相同者,疑似為犯罪人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