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陳品佑攝
華南銀行分行陸續發生行員挪用客戶款項、偽造客戶簽章、將私自留置信用卡繳款結帳溢額款項,受影響客戶達9人,共計挪用462.86萬元,金管會今天表示,依法對華南銀開罰800萬元罰鍰。
華南銀行積穗分行、士林分行及台南分行陸續發生行員挪用客戶款項及私自留置結帳溢額款項等違規行為,共計挪用462.86萬元,受影響客戶9人。
其挪用手法包括盜蓋客戶印章與偽造客戶簽章提領客戶新臺幣和外匯存款、私自留置結帳溢額款項及竄改客戶國外匯入款受款人帳號等,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未完善建立員工行為管理機制、存匯及外匯系統控管與檢覈機制及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金管會表示,華南銀行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存匯及外匯系統控管與檢覈機制、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未建立內部工作規則及存匯相關作業規範。
除開罰800萬元外其他監理要求事項,金管會要求華南銀行通盤檢討相關交易資訊系統、作業流程、覆核機制等相關管理機制,研議並強化三道模型應踐行之調查程序及處理機制。依銀行公會「會員及指定機構違法失職人員資料報送作業要點」規定,將本案3名違法失職人員報送聯徵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