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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大提行政訴訟!NCC表示尊重、呼籲業者應積極落實法遵義務

    2023-03-30 19:12 / 作者 戴嘉芬
    對台灣大提行政訴訟一事,NCC表示尊重,並呼籲該公司應積極落實法遵義務。取自NCC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年初通過2宗電信合併案,附款規定業者的超標頻譜需限期繳回。台灣大哥大認為「於法無據、窒礙難行」,並於3月17日對NCC提起行政訴訟。NCC今(3/30)對台灣大提訴訟一事表示尊重,並呼籲台灣大應積極落實法遵義務。

    NCC說明,依據《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電信事業實際可使用頻寬不得逾法定限制,此一規定在台灣大哥大申請合併台灣之星前即已知悉。數位部亦已判定合併後台灣大哥大在1GHz以下有違法超頻10MHz之狀態,由於台灣大未能於申請合併前先行處理超頻情形,NCC對於合併案核准後可能造成的違法狀態,以附附款方式,請存續公司應於113年6月30日期限內,採取自主繳回超額頻寬或與其他業者交換的方式處理;以上均依法行政。

    NCC進一步說明,有關台灣大哥大稱遠傳電信申請合併案亦有超頻狀態,似有差別待遇一節,經查遠傳電信於合併後6GHz以下僅超過法定頻率上限3MHz頻寬,未達歷次釋照單位頻寬5MHz,如要求其繳回,反不利於頻率使用效率及公共利益。針對不同合併案,NCC均以頻率使用效率作相同考量,未有差別待遇。

    NCC強調,存續業者明知有違法之可能即應積極改正;為顧及健全產業發展、維繫市場公平競爭及消費者權益保障,已賦予業者相當期間履行附附款事項,該等合併案均採相同法規並秉持一貫標準辦理,呼籲該公司亦應積極落實法遵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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