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日前爆發經營權爭奪,董事會決議賣出全家持股,並火速處分套現,引發市場派不滿,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表示,對泰山企業111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全家便利商店股票案,違反內控及重大訊息申報規定,揭露決議處分股數顯有不足,也未申請暫停交易,有影響股東權益及證券價格之虞,處違約金新台幣200萬元。泰山則表示,尊重證交所看法,會持續澄清說明。
泰山去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全家股票,去年12月5日透過巨額逐筆交易方式,出售轉投資全家約19%股權,總金額約80億元,獲利約54億元;泰山處分的4.33萬張全家股票,由國泰金大股東萬寶開發承接。但證交所指出,泰山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有重大缺失,泰山於處分全家案件評估及執行,未依其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範辦理。
泰山今天表示,針對出售全家股票遭裁罰,泰山公司尊重證交所的看法,如確有疏誤必會改善,但仍有向證交所進一步澄清說明的必要,故後續會報告說明。
證交所指出,泰山做出處分全家股票決議事項,違反重大訊息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應辦理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以及應申請暫停交易,但泰山公司當日卻未依相關規定辦理。
證交所強調,因泰山處分全家持股案違規情節重大,證交所除函請泰山公司洽非簽證會計師進行投資循環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外,已函請泰山公司擬定重大訊息揭露改善計畫,要求其董事長、總經理於董事會及股東會報告違規緣由及改善情形,前述人員及發言人並應於6個月內至證券專業機構接受證券法規研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