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延吉好室」外觀。翻攝住都中心官網
國家住都中心日前指控統包廠商宏昇營造公司強行竊佔北市松山區的社宅「延吉好室」,宏昇反批住都中心積欠1.2億工程款。住都中心今(12/13)表示,工程款撥付正常,但宏昇尚未完成契約應辦事項如契約變更議價及工程結算明細修正等,導致無法辦理撥款作業,不應惡意連結。
住都中心前天指控,「延吉好室」社會住宅今年10月14日驗收合格,依約宏昇公司應立即點交,宏昇卻以「其他工程爭議」為由拒絕點交;而宏昇董事長郭倍宏竟在12月10日上午率眾前往社宅,暴力強制驅趕現場保全及物管人員,並以機車大鎖鎖住住都中心所有社宅建物大門、控制電梯系統及鐵捲門、取走公共區域鑰匙及已點交文件,意圖全面控制建物,因此依約於12月11日通知宏昇終止契約並提告。
宏昇昨則發新聞稿反擊,表示住都中心積欠1億2000萬元工程款,且拒絕依專管單位建議,在驗收合格後,解除該公司履約保證金保證責任。
住都中心今再發新聞稿,表示住都中心目前全台在建社宅專案達168處,所有案件的驗收、計價及請款作業期程皆依契約規定執行,並無針對個別案場有差別做法。宏昇對外散佈「住都中心無故不撥付工程款與履約保證金」說法,是單方主張,與事實不符。
住都中心指出,「延吉好室」社會住宅工程已於 114 年 10 月 14 日驗收合格。目前施工工程款撥付比例已達 89%,依契約,驗收後可申請尾款及退還履約保證金,但宏昇公司尚未完成契約契約變更議價及工程結算明細修正等應辦事項,導致相關撥款作業尚未能辦理。
為維護廠商權益,住都中心強調,已同意先以竣工後估驗方式核發部分尾款,並指示專管廠商依約核實審查履約保證金的核退作業,相關程序均依正常程序積極辦理中,並無宏昇公司所謂「無故不撥付」情事,不應惡意連結。
住都中心表示,宏昇公司以「其他工程案件」爭議為由,對「延吉好室」提出不當連結,並以此威脅拒絕配合點交作業,在本月5日點交會勘時,未依契約規定點交建物。宏昇公司董事長郭倍宏原應在10日前往住都中心就後續配合事項進行協商會議,卻未依約出席,反而前往「延吉好室」強行驅離保全及物業管理人員,意圖控制建物的使用與出入。
住都中心表示,宏昇公司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契約規定,並觸犯《刑法》第 321 條、第 320 條第 2 項之加重竊佔罪及第 304 條強制罪。因此住都中心在11日提出刑事告訴,並同步通知宏昇公司終止契約並全面接管建物。
住都中心強調,基於宏昇公司違約,為維護國家資產安全,住都中心依契約暫予扣發尚未撥付之工程款項與保證金;不過,住都中心仍秉持善意,正式函文邀請宏昇公司儘速協商溝通,以利依法辦理後續工程款結清、點交與善後事宜,確保住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