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
美國消費者對Google提起集體訴訟,指控該公司的Chrome瀏覽器在「無痕」模式下仍追蹤用戶行為,侵犯消費者隱私,Google已同意和解。雙方週一向法院(4/1)提交和解條款,其中Google同意銷毀數十億筆瀏覽紀錄。
這起
集體訴訟是在2020年展開,原告包括2016年6月1日起使用Chrome瀏覽器的數百萬名消費者。他們指控Google 在用戶開啟「無痕」模式後,雖然用戶端的瀏覽器與裝置不留搜尋及瀏覽紀錄,但Google仍透過Analytics、cookies等工具不當追蹤用戶活動。
原告指控Google藉此得知用戶的朋友、最喜愛的食物、嗜好、購物習慣、以及他們在網上查詢「最私密且可能令人尷尬的事」。
和解條款週一已在加州奧克蘭聯邦法院提交,須等待法官同意。根據條款,Google 必須銷毀紀錄用戶無痕模式活動的「數十億筆資料」。
條款也明訂,Google 在用戶每次開啟「無痕」模式時,都須告知用戶會蒐集哪些資訊,目前Google已開始這麼做。未來5年內,Google 也將讓無痕模式用戶封鎖第三方cookies。
原告律師原本估計和解金額可能達50億至78億美元(約1600億至2500億元台幣),但在最後的和解條款中,用戶不會領到賠償金。不過用戶仍可個別向Google提告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