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南韓共同民主黨號召群眾在國會大樓外示威,要求總統尹錫悅下台。美聯社
南韓總統尹錫悅上演戒嚴鬧劇,造成國家社會動盪。南韓檢方今天(12/5)表示,已對尹錫悅、前國防部長金龍顯、行政安全部長李祥敏等官員展開內亂罪調查。
韓聯社報導,南韓中央檢察廳第一搜查部檢察長李燦圭(音)向國會議員表示,已指派檢察官調查此案。
尹錫悅週二晚間10時許無預警頒布緊急戒嚴令,遭國會議員表決推翻後,週三凌晨又宣布解嚴,戒嚴僅維持6小時。南韓主要在野黨週三告發尹錫悅、金龍顯、李祥敏、戒嚴司令官(陸軍總參謀長)朴安洙等人犯下「內亂罪」。
2024年12月4日,南韓共同民主黨在國會大樓外示威,要求總統尹錫悅下台。美聯社
南韓警察廳國家偵查本部長禹鍾壽今天在國會接受質詢時表示,已下達指示,對已辭職的金龍顯採取禁止出境措施。
依據南韓《戒嚴法》,總統須經國防部長與行政安全部長建議後,方得宣布戒嚴。時任防長金龍顯建議尹錫悅實施緊急戒嚴,解嚴後已引咎請辭,尹錫悅今天已接受辭呈。
總統豁免權不適用於內亂罪 若罪名成立可處極刑《韓民族日報》報導,雖然在位總統享有司法豁免權,但內亂罪屬例外,有很多聲音認爲尹錫悅難逃刑事處罰。
根據韓國《刑法》第87條,若以排除國家權力或破壞憲政秩序爲目的發起暴動,可構成內亂罪。所謂「破壞憲政秩序」,包括以强制手段顛覆或阻礙依憲法設立的國家機構行使職權。
建議尹錫悅發布緊急戒嚴令的南韓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圖為他2024年10月31日出席韓美2+2會談。路透社資料照片
內亂罪主犯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或死刑,即便僅參與謀劃,也會面臨最低5年的重刑處罰。內亂未遂、預謀、宣傳和煽動同樣是處罰對象。
在以往的判例中,只要採取實際行動阻礙國會等國家機構行使職權,或密謀推翻國家機構,即被認定爲內亂罪。南韓前總統全斗煥與盧泰愚1997年在內亂罪判決中被定罪,法院即裁定「若以軍力封鎖國會、阻止國會議員進入,並導致國會在相當時間內無法召開,其實質是使國會的職權無法行使」,形同「擾亂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