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5日,共同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李在明出席佛誕日活動。美聯社
據南韓媒體今天(5/6)報導,南韓國會最大黨「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雖然民調領先,但日前最高法院將其官司案發回更審。對此,民主黨要求,必須在下週一(5/12)競選活動正式開始前,停止審理李在明官司案,否則將彈劾審理該案的法官。有黨內議員甚至說,已經彈劾過2位總統,最高法院院長算什麼。
據《東亞日報》報導,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違反《公職選舉法》,雖然二審獲判無罪,但最高法院日前決定,將其案件發回更審,使他面臨司法風險。
李在明終審若遭判有期徒刑或緩刑,10年內無法參選總統。
共同民主黨表示,競選活動將於5月12日正式開跑,要求法院在12日之前停止審理李在明的官司案,如果法院不中止審理,將彈劾審理的法官,包括最高法院院長曹喜大,以及負責重新審理本案的首爾高等法院法官。
法官出身的民主黨議員崔基相強調:「只要在總統大選前,確定李在明官司審理日期的法官,都會遭到彈劾。」
民主黨議員鄭清來說:「我們的人民彈劾過2位總統,最高法院院長算什麼。」在南韓歷史上,已經有2位總統遭彈劾下台,分別是朴槿惠和尹錫悅。
國會第二大黨「國民力量黨」批評:「李在明的國家不存在三權分立,這是對法官的威脅。」
南韓《公職選舉法》第11條規定:「自候選人登記之日,至投票日為止,除犯死刑、無期徒刑等7年以上刑期之罪,若非現行犯,不得逮捕或拘留。」
南韓法律界普遍認為,該條文中並沒有規定「競選期間不能審理」,因此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中止李在明官司的審理。
高麗大學法律系教授張英洙(장영수)指出,如果將這條規定擴大解釋為「不能審理」,可能導致候選人認為,做出任何違法行為都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