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員工吃了一個僅約10元台幣的巧克力派,竟被公司提告。翻攝오리온 ORION臉書
據南韓媒體週日(9/21)報導,南韓一名員工在辦公室內,吃了價值約10元台幣的巧克力派,竟被告上法院,目前已為此花費超過20萬元的律師費,二審法官看到卷宗無奈地說,公司真的有必要做到這種地步嗎。
據韓媒《中央日報》報導,去年1月18日凌晨4時6分左右,在全羅北道完州郡的一家物流公司,一名41歲的員工A某從辦公室的冰箱,拿出450韓元(約10元台幣)的巧克力派,與6百韓元(約13元台幣)的卡士達,吃掉這些零食後,遭公司以竊盜罪報警。
負責保安工作的A某主張:「我在凌晨巡視時覺得肚子餓,才拿來吃的,平常其他司機也跟我說,冰箱裡有零食,可以拿來吃。」即便如此,公司方面卻堅持要懲處,並請檢調依法處理。
今年5月4日,全州地方法院刑事庭宣布判決,確定被告犯下竊盜罪,處以5萬韓元罰金(約1100元台幣)。
A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本月18日,全州地方法院刑事庭二審開庭,審判長金道炯(김도형,音譯)無奈地看著卷宗說道:「這件案子說起來,不過就是450韓元的巧克力派和600韓元的卡士達被吃掉罷了,有需要做到這個地步嗎?」
據悉,截至目前為止,A某光是律師費,就已經花費超過1千萬韓元(約21萬元台幣),是他吃掉的點心價值約1萬倍。
該案件也被南韓網友關注,不少人留言表示:「警告一下就好了,為什麼要鬧上法院」、「這種便宜的點心,隨便都能送給陌生人吧」、「法律對弱者苛刻,對強者卻很寬鬆。」甚至有網友將A某比為知名小說《悲慘世界》的主角冉阿讓,這位主角因偷了一塊麵包,坐牢19年。
據《韓民族日報》報導,已有數十名同事向法院表示,他們也有吃過冰箱的點心,這些證詞可能會影響二審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