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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韓女師在教室內「虐殺8歲女童」 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

    2025-10-20 15:05 / 作者 李鎮宇
    南韓警方公布殺害女學生的教師長相。翻攝自大田市警察廳官網
    據南韓媒體今天(10/20)報導,今年2月南韓一名女教師,在教室內殘殺8歲女童,今天本案一審判決出爐,該名教師被判處無期徒刑。檢方與法院均認為,即便被告心理狀態出現部分異常,仍不足以作為減輕罪責的理由。不過,女童遺屬不滿判決結果,將提出上訴。

    據《朝鮮日報》報導,南韓大田地方法院刑事庭今天宣判一審結果,遭依殺人罪起訴的南韓女教師明在完,確定判處無期徒刑,並須配戴電子追蹤設備30年。

    今年2月10日下午5時左右,在南韓大田西區一所小學內,48歲的女教師明在完,誘騙8歲小學女童金荷娜,跟女童說有一本書要送給她,隨後將女童帶到視聽教室,並以事先準備的凶器殘殺女童。

    案件發生後,有其他學校同事指控,明在完在犯案前4至5天,踢壞學校研究室的電腦,還掐住同事的脖子。

    上個月22日,南韓檢方對明在完求處死刑,並在理由書中寫道:「被告雖然患有憂鬱症等精神疾病,但與犯罪行為間缺乏明確因果關係,被告殘忍殺害無辜兒童,遺屬也要求嚴懲。」

    法官則在判決中表示:「小學教師本應保護學生,但卻在本來應該是安全的學校內,犯下針對兒童的殘忍罪行。」

    法官說明:「雖然犯案當時,被告出現部分心理異常狀態,但難以作為減輕罪責的理由。」

    法官強調:「被告將最弱小的兒童,作為發洩怒氣的對象,考量其犯案動機與再犯風險,有必要將其永久與社會隔離。」

    據悉,從今年4月以來,明在完已向法院提交超過90次反省書,並表示:「將在餘生反省自己的錯誤。」

    報導指出,金荷娜的遺屬對判決結果不滿,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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