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12月26日被判3項濫權及9項洗錢罪名成立,圖為他22日被獄警護送下赴吉隆坡法院出庭。路透社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Najib Razak)因涉入「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簡稱一馬)貪腐案,被判多項濫權及洗錢罪名。吉隆坡高等法院26日宣判,納吉4項濫權及21項洗錢罪名全部成立,意味著72歲的他牢獄生涯料將延長。
綜合外電報導,穿著藍色西裝出庭聆判的納吉看起來很冷靜,不時在筆記本上寫字。
目前法院尚未宣布納吉的刑期,納吉的辯護團隊將在26日宣判刑期前進行減刑辯論。
本案2018年開庭,指控納吉挪用一馬公司逾22.7億令吉(時約168.3億元台幣)巨額資金,納吉對所有指控均不認罪。
經過六年多審理,吉隆坡高院26日宣布判決,納吉25項罪名全數成立,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85年,罰款最高恐逾百億令吉(約776.5億元台幣)。
此前納吉因涉及一馬貪腐案,被控透過與他有關的私人公司的SRC國際(SRC International)挪用資金,2020年被判背信、濫權及洗錢共7項罪名全部成立,刑期同時執行。納吉是馬來西亞首位入獄的前總理,一馬案也因此成為全球最大金融醜聞之一。
納吉2022年8月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後入獄服刑,去年2月獲國家元首減刑處分,12年有期徒刑減半為6年,原預計2028年刑滿出獄。然而最新官司的25項罪名,將使他的牢獄生涯延長。
此外,馬來西亞高等法院22日裁定,前元首發給納吉的居家監禁令無效,因為該命令不合憲。納吉的律師表示計劃提起上訴。
納吉在一馬案的相關訴訟均否認有罪,並堅持這些資金是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政治獻金,還宣稱被惡棍金融家劉特佐(Low Taek Jho)誤導。
劉特佐是一馬案的在逃關鍵人物。國際刑警已對行蹤成謎的劉特佐發出紅色通緝令,他目前被馬來西亞、美國、新加坡等195個國家通緝。
吉隆坡高院法官塞奎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花了5個小時宣讀判決書。他表示,納吉關於沙烏地捐款的說法「令人無法相信」。他說,宣稱來自沙烏地捐贈者的4封信件是偽造的,且證據清楚顯示資金源自1MDB。
塞奎拉駁回辯方稱納吉是受前一馬公司官員和劉特佐欺騙、自己才是受害者的主張。他表示,證人證詞指出納吉與劉特佐之間存在「不容置疑的關係」,劉在醜聞中扮演關鍵角色,並作為納吉在一馬案中的「代理人、管道、中間人與推動者」。
塞奎拉指出,納吉未能採取步驟核實巨額資金的來源,也未對劉特佐採取行動。相反地,納吉在資金來源可疑的情況下仍使用這筆錢,並採取措施保護自己的地位,包括撤換當時調查此案的總檢察長和反貪負責人。
他說:「被告並非鄉巴佬。任何試圖將被告描繪成對周遭惡行一無所悉之無知者的嘗試,都必然慘敗。」
納吉在2009年至2018年間擔任總理,一馬案醜聞導致他曾領導的國陣在2018年大選慘敗,終結61年的執政地位。
一馬案也衝擊美國華爾街,高盛集團因在為1MDB籌資中扮演的角色而遭罰款數十億美元。
發稿時間:17:04
更新時間:17:57(新增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