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決定,重審41年前的強盜殺人案件。圖為日本最高法院。美聯社資料照
據日本媒體今天(2/25)報導,日本最高法院拍板,41年前發生於滋賀縣日野町的一起強盜殺人案,酒店女業者遭殺害,雖然主嫌阪原弘被判處無期徒刑,且2011年在獄中離世,但由於本案除主嫌自白之外,沒有其他直接證據,法院決定接受遺屬提出的再審申請,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首例,預計可能被認定為重大冤案。
據《每日新聞》與《日經新聞》報導,日本最高法院本月24日宣布,1984年滋賀縣日野町發生的強盜殺人案當中,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主嫌阪原弘,75歲時在獄中病逝,法院接受其遺屬提出的再審申請,該案將於大津地方法院重審,預計判處無罪的可能性很高。
1984年在滋賀縣日野町,一名經營酒店的69歲女性失蹤,隔年1月發現她的遺體,4月在山中發現從酒店竊取的保險箱,1988年日本警方逮捕這家酒店的常客阪原,經過1995年大津地方法院一審、1997年大阪高等法院二審,以及2000年日本最高法院終審,阪原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阪原2001年提出再審,2006年遭到大津地方法院駁回,2011年阪原病逝,2012年其遺屬再次提出申請。
報導指出,對於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案件,日本法院決定進行「死後重審」,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首次,負責做出決定的最高法院3名法官,全員的判斷一致。
報導提到,這起41年前的強盜殺人案,在定罪的依據方面,除了阪原在偵查階段的自白之外,沒有其他直接證據,但在審理過程中,阪原改稱自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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