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罰傷害民族精神服飾,圖為日本和服。翻攝百度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一次審議,公布正在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其中一條明確提到,在公共場所穿著「傷害民族感情」的服飾,可拘留並處以罰款。但草案並未對傷害民族感情的服飾做出定義,引起部分網友質疑。
其中引起爭議的是第三十四條,對涉及侮辱英雄烈士和傷害中華民族精神的六種行為訂出罰則,包括「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民族精神、傷害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以及「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民族精神、傷害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等,都要受罰。有上述行為者,可處五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人民幣(約4377元台幣)以上、3000元人民幣(約1.3萬元台幣)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0元(約2.1萬元台幣)以下罰款。
不少人馬上質疑,如何界定「傷害民族感情」,還有人擔心這會影響言論自由,導致濫用執法。連鷹派官媒《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都發文稱,「傷害民族感情這件事,需要更清晰的規定」。
新浪微博上有網友質疑,「什麼是中華民族的精神與感情,是管理治安的警察叔叔說了算嗎?」,也有人反諷,「穿西裝打領帶算不算?」還有人問,「穿和服就是尋釁滋事煽動民族仇恨?」
中國擬罰「傷害民族感情」服飾,圖為中國街頭。翻攝百度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趙宏在周三(9/6)發表文章指出,如果單純以情感冒犯作為懲戒的標凖,這種法律對個人自由的干預「不具有正當性」,並舉2022年8月一起事故為例,蘇州1名女子穿和服在街上拍照,遭質疑「煽動民族仇恨」,遭警方帶走,在社群平台引起軒然大波。
根據中國人大網,《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已經過人大常委會審議,目前正向公眾徵求意見,9月3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