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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千萬別講3個字!不是「對不起」 律師提醒:瞬間從0責任變40%

    2025-06-24 12:27 / 作者 陳康宜
    開車示意圖。取自Unsplash
    開車上路,都希望能平安回家。若不慎發生意外,律師提醒,當下務必保持冷靜,別因為心慌隨意應對,因為短短3個字,可能就會讓你的責任瞬間拉高。

    律師劉韋廷22日在臉書發文,提到駕駛遇到事故時,當警察詢問「你怎麼撞上的?」,要是一緊張就回:「我沒看到」,責任瞬從0變成40%,提醒「沒看到」3個字千萬別說出口,正確講法應是:「我有減速觀察,當時對方突然衝出,我雖然緊急煞車,但因慣性才會撞上。」

    劉韋廷再舉例,當警察問:「你剛剛車速多少?」駕駛要是想都沒想就答:「大概5、60吧?」遇到路口速限40公里時,等於自己親口承認超速,肇責又+1。因此這時千萬不要亂猜,如果不確定,可以說:「我依照路口速限行駛,實際速度可能需要調閱行車記錄器釐清。」

    再如,當警方說:「你有保險,先簽認次要責任,我們才能處理。」駕駛也別因怕事而應允,因為一旦承認,後續刑事責任、醫療費、精神賠償、休業損失,都可能找上門,「保險會賠錢,但不會幫忙洗清肇責」。

    劉韋廷表示,雖然警方會調影像,但民眾的說詞,也會成為輔助證據,提醒發生車禍的當下記得:「沒看到」這三個字,是肇責的地雷,千萬別亂講,同時,「不是你的責任,更不能亂認」,這樣才能保護自身的安全與荷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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