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污名,交通部6月30日起修法,不禮讓行人罰款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資料照。陳品佑攝
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污名,交通部6月30日起修法,不禮讓行人罰款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但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11)發文表示,相關配套未研議,卻也導致行人和駕駛人的衝突不斷,更自曝過馬路的親身經驗,怒喊「我在台北遇到了另類不受尊重的『行人地獄』」。
邱于軒指出,今天我在過馬路時,因為剛好在講電話,但仍以正常的速度行走,卻遭後面心急轉彎的駕駛拉下車窗來辱罵整整200公尺,對方希望我不要邊走邊講,走快一點,一連串的大聲謾罵,連後面行走的路人都嚇了一跳!
邱于軒不滿表示,我是正常在綠燈過馬路卻遇到神經病、天降橫禍,讓她事後氣到想報警;但了解法條後,她卻發現因為駕駛人沒有辱罵我「三字經」,所以不構成公然侮辱,而且該駕駛人也是有停下來邊謾罵邊禮讓我,所以也不構成「不禮讓行人」,最後無法可辦,讓她直言自己在台北遇到了另類不受尊重的「行人地獄」。
邱于軒說,我相信未來這類的衝突在各縣市一定會越來越多!每個行人都有自己認知走路的速度,而駕駛人在禮讓和時間壓力下,和行人的衝突也就一觸即發,她只希望大家都多發揮「同理心」,每個人都可能是駕駛人和用路人角色,多點包容和禮讓,台灣才能真正洗刷行人地獄的惡名,她也呼籲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污名,相關配套要儘快研議。